新疆所有车用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的意见》(新政办发〔2013〕20号)的要求,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对全区所有在用的车用气瓶加贴电子标签,这一工作将于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届时,全区所有以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压缩天然气(L-CNG)为燃料的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等车用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并实施电子监控。
通知明确提出,2016年1月1日起,全区正式启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对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严禁进站加气。对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的充装单位,责令停止充装作业,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级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逐步对车用气瓶未按规定加贴电子标签的车辆不予年审。
这一项目已经自治区发改委立项,财政厅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新疆质监局要求全区所有已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的机动车辆、车用气瓶安装、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按照方案工作进度要求按期完成。
据自治区质监局下属的新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统计,近年来,随着燃油价格上涨和环保要求,新疆汽车安装车用气瓶数量迅猛增加,截止到2012年12月底,全区已有车用气瓶近60万只,主要安装在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和部分运输车上。天然气汽车的推广应用对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但车用气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成为近年来特种设备事故的多发区,仅2011年12月至今,全区已发生车用气瓶在充装过程中爆炸事故5起,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依靠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越来越难以保证车用气瓶的安全使用。
在自治区质监局的指导下,吐鲁番地区率先在全疆采用电子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对全地区所有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气瓶(2万只)实行电子标签管理。当地质监部门利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对气瓶进行身份与安全技术状况识别,实现一个气瓶一个电子标签,从根本上杜绝充装过期、报废气瓶再使用和非法安装气瓶等违规行为,同时在所有的加气站安装了该系统,建立CNG气瓶充装动态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视频技术对加气站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建立统一数据库,确保加气站充气安全和气瓶使用单位的使用安全。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有效地解决了车载气瓶在监管上存在调查建档难、执法监督难、充装把关难、气瓶检验难“四大难”问题,有效解决了传统监管力量不足、人为监管标准执行不一、不合格气瓶违规充装屡禁不绝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车用气瓶的安全隐患,有效地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自治区质监局测算,预计至2015年底,全疆在用车用气瓶将达到120万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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